摘要
"生态环境治理"是从环境治理知识到环境治理实践的动态过程,其中,生态环境的伦理治理是将纯粹的环境治理认知过渡到具体的环境治理操作的重要环节。关于环境伦理治理讨论已久,但是学界内部意见至今尚难统一,且部分人对其合理性尚存质疑。从马克思主义环境治理学的视角分析,"生态环境治理"是由环境治理主体、环境治理内容和环境治理方式组成的治理体系,同样,生态环境的伦理治理的合理性也应当从这三个最基本要素进行分析。其中,从环境治理主体看,个体性"伦理存在体"和群体性"伦理共同体"的双重存在共同表明着生态环境的伦理治理的主体可能性;从环境治理对象看,社会域"伦理失序"和自然域"道德缺失"的双重困境共同规定着生态环境的伦理治理的内容必然性;从环境治理手段看,心灵处"伦理范导"和行为端"伦理规治"的双重治理共同验证着生态环境的伦理治理的方式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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