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政发[2019]36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精神,建立并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就业创业和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