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透明度原则作为国际组织规范兴起于20世纪,并广泛融入国际议程,嵌入诸多国际制度之中。透明度被视为划分国际责任、提升国际制度有效性的重要政策工具。透明度制度化的功能包括信息提供、行动授权、改进制度设计、进行国别比较,并对履约不力的国家施加压力或制裁等内容。透明度原则与可问责原则的结合共同构成治理的合法性,这种以信息披露为内核的全球治理方式受到广泛推崇。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它不仅成为支撑《巴黎协定》的核心机制,而且成为建构与执行后续规则的基础,也将有助于提升非政府组织的全球参与度。透明度原则的制度化已经成为全球气候治理的主要驱动因素,能够积极推动全球进程朝"自下而上"模式转型。同时,透明度的制度化过程也存在被过度议程化与政治化的可能,其实际作用有被夸大的倾向,并就此引发一系列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维护国家利益的潜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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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外交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