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政策出台以来,产业扶贫的落地与推进在村庄治理过程中发挥出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使村庄陷入治理困境,具体表现为:农民组织化制度供给缺失,参与决策空间小;治理主体变化导致村干部权威被削弱;多元治理主体的"分利问题"等。为此,贫困村可从以下方面进行"贫困治理"的机制创新:一是健全农民组织化供给制度,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二是打破资源占有主导模式,建立多元主体协商机制;三是完善资源精准对接机制,减少权力干预与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