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跨界水污染纠纷已经严重影响到区域间环境和社会稳定。在我国传统条块结合的环境管理体制下,由跨界水污染引发的利益冲突和纠纷持续不断。尽管我国跨区域水污染纠纷协调机制尚未建立,但在许多地区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应用多准则决策分析法可以评估和比较跨界水环境管理条约,识别最可取的条约,同时可以对现有的条约提供进一步完善的建议。本文应用多准则决策分析之一的消元法,通过三个主要指标共11条标准,对我国跨国界、省界、市界和跨流域4个不同层次的单边和多边跨界环境管理条约进行评估和比较。结果显示,我国跨界水环境条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我国各层级跨界水环境管理政策在法律上缺乏有效的程序性立法...

  • 单位
    南京大学; 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