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5日开始施行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取代了在我国期货市场上实施了八年之久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新颁布的条例对原来的暂行条例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和扩充,为以股指期货为先导的金融期货时代的到来铺平了道路,是我国金融发展史上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里程碑。然而,新条例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本文首先分析了其不足,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