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国办发明电[202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2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一、元旦: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二、春节:2月11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