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通过后,各解放区派遣工作组到乡村开展土改运动。石达康在佳县店区五乡木头峪村按照中央新的土改政策,展开了对地主轰轰烈烈的斗争。当中共十二月会议决定土改纠偏后,石达康并未认识到原来的"左"倾错误,鼓动木头峪群众到县城请愿。本文通过分析木头峪群众县城请愿这一反常事件,认为土改工作组是中共在农村的代理人,而个别工作组干部因个人利益关系,并非一贯是中共政策的坚定贯彻者,理性人的身份导致石达康为了保护自己而发生鼓动群众请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