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0年9月16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财建〔2020〕394号)。《通知》包括正文和附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申报指南》2部分。《通知》正文明确了4方面内容:一是支持方式。示范期间(暂定为4年),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即:将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政策,调整为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支持政策),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