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湾地区刑事再审程序被称为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中的"化石条款",自1935年以来未有过实质性修改。2015年台湾地区修改刑事再审程序启动事由,对"崭新性"和"显著性"要件作了修正,拉开了刑事再审程序修改的大幕。台湾地区刑事再审修改与对再审功能之反思、无辜者行动计划、人权保障运动发展等息息相关。从改革实效来看,台湾地区刑事再审程序改革基本实现了修法初衷,但刑事再审难的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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