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教督[20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教育部制定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于2020年4月底前将本地制定的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所辖县2030年前接受督导评估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