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采用四维框架对海峡两岸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进行比较分析。研究发现:从RCA指数和CEP指数来看,内地数字服务贸易总体竞争力强于台湾地区。分部门看,与台湾地区相比,内地的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以及其他商业服务的竞争力较强,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以及个人文娱服务竞争力较弱。此外,从TO指数来看,内地数字服务贸易总体参与国际产业内分工程度低于台湾地区,分部门看,只有金融服务贸易和保险服务贸易参与产业内分工程度比台湾强,其他均弱于台湾地区。最后,从ES指数来看,内地和台湾地区的数字金融服务贸易出口相似指数较低,说明内地和台湾地区在数字金融服务部门互补性较强。为此,海峡两岸可以根据各自数字服务贸易发展状况,选择合理的路径,有针对性地加强数字服务贸易领域合作,积极促进两岸数字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提升。

  • 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