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职务犯罪案件在调查阶段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比较,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存在部分文书证据属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明标准等证据衔接问题。为完善这两部法律证据适用衔接,发挥在职务犯罪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功能和价值,应明确相关文书的证据属性、探索录音录像制度、促进律师对被追诉人的帮助以及完善口供补强规则。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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