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皖人防[2020]63号各市、县(市、区)人防办,省人防工程质监总站: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加强和规范全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确保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特制定《安徽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