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未成年被害人具未成年人与刑事被害人双重特殊性,在诉讼中最为弱势。目前,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国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障极其重视,设立了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相比而言,对刑事未成年被害人的权利保障重视不够,导致他们在诉讼中难以获得平等、全面的保护。建议通过立法实现刑事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全覆盖,加大专业法律援助人才的培养,建立刑事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专项公益基金,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和奖惩制度,实现对刑事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全面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