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精神卫生机构中的专业人员数量和特征

作者:刘彩萍; 陈立今; 谢斌; 严俊; 金同玲; 吴志国
来源:上海精神医学, 2013, (5): 277-286.
DOI:10.3969/j.issn.1002-0829.2013.05.003

摘要

背景:精神障碍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可提供于精神障碍患者心理卫生服务的专业人员数量,分布和特点还是未知数。   目的:全面了解我国精神卫生机构人力资源分布现状和特点。   方法:从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获得2010年在中国精神卫生机构中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的数量和特征,比较七个地理区域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人口比例和特征。   结果:在757家精神卫生机构内,649家(86%)是精神病院。在这些机构内卫生技术人员共计68,796人(5.16人/10万人口),包括精神科医师20,480人(1.54人/10万人口)和注册护士35,337人(2.65人/10万人口)。超过80%的卫生技术人员都工作在精神病院。29%的精神科医生人仅具有技校学历,而14%的精神科医生没有学位。在护士中有46%的护士没有学历。我国经济比较落后的北部地区精神科医生或护士的工龄较其长。在我国相对较富裕的东部和东北部地区,精神卫生机构中执业医师和注册护士的人口比例要高于平均水平。   结论:我国几乎所有的精神卫生技术人员都工作在精神科专科医院。训练有素的卫生技术人员在数量和地区的分布上远远无法满足人们对卫生健康的需求。与其他中上等收入国家相比,我国每10万人口拥有的精神卫生资源较少,所能提供精神卫生服务的专业人员范围也较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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