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颁布和实施以后,引起了法学界和实务界的较多关注。文章以《民法总则》中第三章法人的分类为研究对象,在对法人分类评述的基础上,对我国目前法人的分类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研究,最终提出相关建议,以引导司法实务中法官对法人分类的理解和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