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并政办发[2017]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调节停车供需关系,提升停车服务水平,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引导绿色出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发展与停车供需状况,提出本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