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医保发[2020]19号各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医疗机构: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按照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