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开展并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是对政府预算审查监督的深化和细化,是落实党中央加强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必要举措,是实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主要内容。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以来,济宁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积极作为,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力、公平性,提升透明度,推动财政资金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制度促规范。制订并经常委会会议通过《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预算审查监督办法》,从预决算的审查与批准、预算执行的监督及预决算的公开等方面,明确了政府预算及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