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项精准扶贫的有力举措,"农村三变"实践不仅在经济上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重组、生产力的极大解放,更是承担了社会福利体系的部分保障功能。区别于传统农村社会福利的物质和服务供给,"农村三变"着力于发展机会的提供,是一种机会型福利模式。这种"企业牵头,政府兜底"的机会型福利模式必须防范市场风险、监管风险、矛盾风险和信任风险。因此,要明确机会型福利路径下的主体责任:政府的兜底作用是底线;企业的龙头作用是动力;合作社的组织作用是保证;个体的积极参与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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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