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四五"时期系统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成为微观组织层面支撑科技强国建设与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新一轮科技革命深入演化下人类社会迈入了数智化时代,人工智能企业作为数智化时代下全新的组织载体,引领着未来新经济形态不断向前演化与发展,但也引发了一系列新的社会伦理与道德问题,加剧了各界对于人工智能技术合法性与未来前景的质疑。如何基于传统儒家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力量为人工智能企业可持续性的创新能力赋能成为研究的重要议题。本文基于2010—2019年中国A股人工智能企业为研究样本,实证考察了儒家文化对人工智能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并检验了外部正式制度(市场化环境)在儒家文化与人工智能企业创新能力之间的调节效应。研究结果表明:(1)儒家文化对人工智能企业创新绩效产生显著的正向影响,说明儒家文化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与价值认知总体上能够激发人工智能企业不断开拓创新进而改善人工智能企业创新能力,在考虑内生性问题后研究结论依然成立;(2)外部正式制度(市场化环境)在儒家文化与人工智能企业创新能力之间产生负向调节作用,呈现出正式制度与儒家文化对人工智能企业创新绩效的替代效应。本文的研究贡献在于基于非正式制度的视角丰富了数智化时代下的人工智能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制度融合观最终为提升人工智能企业创新能力提供了经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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