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日前,经报请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正式命名29个城市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29个城市分别为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天津市和平区、宝坻区、蓟州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唐山市、张家口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吉林省长春市,上海市徐汇区、闵行区、浦东新区,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青岛市、潍坊市、烟台市、威海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西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