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迎来了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经济纠纷也纷至沓来,呈现出爆炸式增长的态势。立案审查制向等级制的改革使得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准入门槛被降低,大量案件涌入人民法院。然而现有的员额制法官人数却增加的十分缓慢,案多与人少之间的矛盾愈发明显。因此对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平衡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巨大落差就显得十分重要。文章从繁简分流的价值论入手,对繁简分流机制的本质进行法理探讨,为繁简分流机制在我国实际运行中破除阻碍及优化路径建言献策,以期建立多元、灵活、公正的繁简分流机制。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