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黑林草规〔2021〕2号各市(地)、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现将《黑龙江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有关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2021年2月4日黑龙江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有关规定(试行)一、适用范围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树木补种标准,适用于行政相对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等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