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会计准则和税法之间既互相联系又存在差异,有的差异甚至可能造成系统的纳税风险。在税法与会计制度基础上,从理论角度探讨了新收入准则造成的会税差异。结合实例,从实务角度分析了常见的3种销售方式和2种特定交易方式的会税差异。研究表明,新收入准则下,不同销售方式的会税差异进一步扩大且产生了新差异。不同销售方式的会税差异可划分为可协调和不可协调2种差异类型,并尝试从收入准则与税法协调、合同专项管理制度、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和收入实现时点判断4个方面思考应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