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逻辑上分析,绝对权权利人都可能面临正在实施、即将实施或已经实施的侵害行为,对已经实施的侵害行为,我国立法采用侵权之责对之实行事后救济,而对于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害行为,我国没有授予权利人以绝对权请求权。我国立法应当规定绝对权请求权,以更好地维护绝对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