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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是市民社会的基本法
作者:李永格
来源:
企业导报
, 2012, (14): 180-181.
DOI:10.19354/j.cnki.42-1616/f.2012.14.138
市民社会
国家
民法
基本法
摘要
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由重合到分离,又达到良性互动。民法是政治国家的产物,为了达到国家与市民社会的良性互动,市民社会的基本法只能是民法。确立了民法是市民社会基本法的地位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单位
临沂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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