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立法受理念驱使,理念会影响立法。综观我国既往的环境立法,其理念中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经济人类中心主义"是我国环境立法一直秉持的一种理念,在日益恶化的环境情势面前,已显得不合时宜。经济人类中心主义的祛魅,是我国环境立法正本清源,继往开来的前提。回应型环境立法是对既往被动、顶层设计式环境立法理念的反思。整体主义是对既往孤立、割裂环境联系立法理念的一种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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