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IaaS云服务商作为新技术的产物,给“通知删除”规则的适用带来了极大挑战。尽管如此,IaaS云服务商仍未跳脱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体系范畴,属于一种新型网络服务提供者。为完善IaaS云服务商的著作权侵权责任制度,我国应明确其法律地位,并结合服务类型考量注意义务的程度。同时,通过“明晰合格通知的标准、明确瑕疵通知的效力、对必要措施进行扩大解释”的方式完善“通知删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