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三)两院联席会议1.哈宪法规定,由议会上下两院各自审议,无须两院联席会议审议的事项包括:(1)任命2名宪法委员会委员;任命2名中央选举委员会委员,任期5年;任命3名国家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审计委员会委员。(2)根据宪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即当总统不能履职时,组建有关审议小组),派出审议小组一半成员。(3)选举两院联席委员会的一半成员。(4)终止议员资格,根据最高检察院提议,决定有关取消议员豁免权问题。(5)在职权范围内举行议会听证会。(6)根据议会某院(上院或下院)三分之一议员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