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工友》编辑部:两个月前,我所在公司以经济紧张、我的工作相对轻松为由,口头提出降低我的月薪,虽然我已当即表示反对,但公司事后仍按降薪向我发放工资。近日,我再次提出反对,公司却以超过一个月应视为我已经接受为由,拒绝按原工资标准发放。请问:在公司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公司的做法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