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号一审:(2010)浦民三(知)初字第769号二审:(2011)沪一中民五(知)终字第232号【案情】原告: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被告:上海精学科学仪器有限公司。被告:成都科析仪器成套有限公司。原告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科公司)系由上海光学仪器厂、上海分析仪器厂、上海雷磁仪器厂、上海天平仪器厂等15个单位于1988年3月合并成立,在业内知名度极高,通常被简称为精科公司、上海精科、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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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