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文基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域涉河项目联合审批的尝试以及相关审批实例,经过细致分析发现,在联合审批、联合监管、联合执法等方面还不完善,提出应该加强联合审批的制度保障、促进“顶层设计”以及构建绩效评估平台,最终实现联合审批、联合监管、联合执法的目标,从而为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