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礼记·乐记》与《墨子·非乐》从各自所代表的阶层利益中获得理论支点,呈现出异质的音乐功用思想。以往研究认为儒、墨两家关于音乐功用的看法相斥,《礼记·乐记》肯定音乐的教化作用,以“乐和”达至“政和”;《墨子·非乐》则反对“弦歌鼓舞,习为声乐”。以上论争忽略了墨学中的理性架构和社会考量能与儒学音乐教化经验形成互补之势。应以儒墨会通为阐释视角,以墨学“贵兼”的方法论统筹儒家音乐教化经验,勾勒出“道德的音乐”与“功利的音乐”互补的理论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