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当代学者E.D.赫希和斯坦利·费什从各不相同的角度出发,试图重新划定文本阐释的边界,规约其有效性,以纠英美新批评文本中心主义的理论偏颇。赫希从作者入手,坚持作者意图是文本意义的唯一来源,将阅读看作对作者本旨的还原;费什从读者切入,聚焦读者的阅读经验,以"阐释共同体"等概念赋予阐释活动以新意,进一步开辟了阐释学的读者维度。二人的理论思想集中体现在《为作者辩护》和《什么使阐释可被接受?》两篇文章中,他们对阐释边界和有效性的探讨,拓展了文本阐释的多种可能,有助于遏制当下阐释空间过度膨胀的趋势。但二人的论说都是在文学内部进行,且只强调文本意义的单一来源,没有充分地将文学活动看成各因素相互联动的过程,其理论未免走向片面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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