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实现法制统一的需要,亟待对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调整、规范和完善。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更名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在修改时应遵循现实针对性与较强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原则,遏制权力滥用与尊重、保障人权的原则,法制统一的原则以及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