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污染源头难以控制《国家恒河(复兴、保护和管理)法案》根据罪行严重程度列出了分级处罚措施,违法行为包括非法建造港口和码头;储存或导流河水致使水体流动受阻;采矿、采石或开采地下水;破坏或污染恒河及其支流。根据该法案,未经事先许可便阻碍恒河水流动的行为,最高可处以5亿卢比罚款;在恒河及其支流的河漫滩建设永久性住宅或商业建筑,最高会面临5年监禁。法案还将采矿、采石和开采地下水等活动列为打击对象,这些活动可能招致两年以下监禁和100万卢比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