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坚持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并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中共中央审时度势所确立的这一新发展观必将对我国的社会全面发展和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产生深远的影响。对我国的法制发展,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无疑也将产生深刻影响。这一新发展观将会从法律价值趋向的转变到具体制度的完善、从法律意识的更新到制度的创新、从各个法律部门的协调发展到法律与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等方面深入影响法律改革的进程。新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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