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安的协同治理是化解新时代社会治安供需失衡矛盾,实现社会治安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路径选择。在治理法治化已成为实现治理现代化首要关键词的背景下,社会治安协同治理同样面临着法治化的时代命题。有效的社会治安协同治理需要通过法治确认多元主体治理权力配置的正当性,通过法治保障协同治理方式最大限度发挥价值,通过法治引导社会主体提高参与治理的能动性。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法治化不可能一蹴而就,在实践中仍面临着多元主体间的协同治理权力边界不清、协同治理运作的制度和规范建设滞后、社会主体参与协同治理的能动性有限等现实困境。破解上述困境,应从理念重塑、制度供给和规范完善等三个层面同时着力,全面提升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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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北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