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权作为人格权,是精神利益与财产利益的综合性权利,是人权的基本内容。在网络社会中,由于交往平台的虚拟化,使个人信息成为网络侵权行为的客体,呈现出便利性、广泛性、复杂性和严重性的特点。与传统社会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相比,网络空间中个人信息的保护手段和方式较为缺乏。法律作为维护个人信息安全与保护个人信息权的主要保障方式,在网络空间背景下的运用更加具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