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里制度在不同地区是否得到实行,在多大程度上、以怎样的方式实行,反映了王朝国家对于不同地区的社会控制方式与程度的差异。根据唐代乡里制度在不同地区的实行状况,可以将唐代对其疆域与民众的社会控制区分为4个圈层:第1个圈层是以汉户为主的正州县,较严格地实行乡里制;第2个圈层是以蕃胡夷蛮为主体的正州县,努力实行统一的乡里制度,但其乡里编排或未能全面遵守相关规定,且不稳定;第3个圈层是有版羁縻州县,其首领多以其固有的社会组织管理其部众,并向唐王朝申报所领民户,但也有部分有版羁縻州县编排了乡里;第4个圈层是无版羁縻府州,仍然实行其固有的社会控制制度,且不向唐朝上报户口版籍。唐代对于不同地区的社会控制,本质上乃是"因地制宜",即根据不同地区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与历史文化背景,而采取不同的社会控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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