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互联网用户数量的进一步增加,网络作品的种类不断丰富,我国在数字经济整体规模上呈现快速增长的状态,网络已然成为版权保护的主战场。我们国家实施版权保护双轨制,具体包括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措施。文章讨论了现阶段网络版权行政保护在法律依据上不够充分,过于依赖行政处罚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义务不明确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相关的完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