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益范式”是在经济学强势影响下被现代社会科学广泛接受的研究范式,休谟常被视为支持这一范式的较早的杰出代表。但考察休谟正义动机论的转折可以发现,利益范式并非没有缺陷,休谟对之也非一味认同。面对“狡猾投机者”的挑战,休谟认为仅靠利益(自利)推演正义动机的体系是不完备的,遂提出“仁爱”加以应对。仁爱的引入虽然使休谟再次回到了“利益范式”,但这不是退回对人性“经济自利”的通常理解,而是迈向了一种基于仁爱的高级自利观。若缺失对人性自利的这种更高理解,现代人长久的共同道德生活是难以设想的。这对今人习惯于把社会失范归为制度问题而不首先检讨流俗人性观念的做法,无疑有着重要的纠偏意义。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