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城中村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的目的是缓解城市住房供需矛盾,根本原因是城市土地稀缺性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之间的冲突。通过演化博弈分析,发现地方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行为模式的选择取决于改造行为需要付出的额外成本和所承受的合法性风险。村民的理性和满意度取决于城中村改造程序的合法性及投资回报。双方策略权衡的结果常表现为地方政府收敛于"建设租赁住房"策略,而村民为了防止地方政府的策略发生变化,倾向于采取维护自身利益的拒绝策略。通过对地方政府和村民初始状态的调整可以使其向均衡收敛演变,实现共赢的局面。因此,基于提高居民投资回报和规范城中村建设租赁住房行为的基本思路,提出了完善建设租赁住房相关的法律和程序,构建全过程的协商和参与机制,建立内外部互动的监督机制等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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