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煤炭发电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因此研究煤炭市场与碳市场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利用TVP-VAR模型测算发现,在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启动后,国内五个碳试点市场受到煤炭市场正向冲击时,北京、广东与湖北等碳试点市场的碳价短期发生“U”型变化,上海碳价短期和广东碳价长期发生倒“U”型变化,深圳碳价短期和湖北碳价中期发生由负向正的变化。煤炭市场的短期冲击对北京、上海、深圳与湖北等碳试点市场至多4~6个交易日即完成了作用过程,说明上述试点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与全国碳市场表现为替代关系,而广东碳试点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呈现出协调性和一致性。各碳试点市场对煤炭市场的影响方向也存在差异,二者之间无长期影响。在全国碳市场层面,短期内煤炭市场与全国碳市场存在双向负向溢出效应,且全国碳市场对煤炭市场的溢出效应显著强于反向效应,二者之间不存在中长期溢出效应。为了推动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设,应将建立全国碳市场政策调控体系作为首要任务,将北京、上海、深圳和湖北试点市场转型为某一高耗能产业的专门市场,广东试点市场则可以建设成为大湾区碳市场;改革煤价形成机制,顺畅传导煤价碳价链条,使碳价更好地反映企业的排放成本;进一步完善碳市场顶层设计,尽快明确全国统一碳市场的监管规则、统计制度和披露要求等细则;逐步纳入钢铁、水泥等其他高排放行业全国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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