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中教材(《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1》)及配套教学用书选录的篇目《烛之武退秦师》在"乱"和"武"两个字的注释上都犯了同一个错误:用这两个字的后起之义去解释先前的含义,故而出现了不合常理的情况。以今义释古文的方法"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