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酝酿成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联合国战争罪行委员会,是同盟国为惩处轴心国战争罪行而成立的国际法律组织。该委员会成立后,主持指导了对德日等战争罪行证据的搜集和调查,审核了各国提出的战犯名单和案件,对适用法律、审判方式、法律程序等问题进行法理上的讨论,目的就是要将审判纳入"法"的轨道。中国政府明确提出以"同一原则惩治日军暴行",参加了同盟国家关于惩治战争犯罪行为的有关国际法的论证工作,最终将日军罪行的追溯时期及范围划定为1931年至1945年,从而使得日军侵略战争中对中国人民和整个亚洲人民犯下的种种暴行,以法律审判的方式得到较为全面的清算。由此可以说明,二战结束后对德日法西斯的战争罪行审判尤其是东京审判绝非所谓的"胜者的审判",而是国际社会为了维护世界和平与正义、基于共同的价值观念和法律观念所采取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