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比较患者本身、主要照顾者、护士及医生四者所提供的患者生活质量的异同,来探究代理回答的效度。方法:研究对象为53例接受住院治疗的癌症患者。纳入标准:①病理确诊为癌症。②年龄≥16岁。③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简明精神状态评价得分≥25分。④既往和目前均无精神疾病、意识障碍和交流障碍。⑤预计存活半年以上。排除标准:身体体质过于虚弱不能填写问卷表的患者。患者及主要照顾者分别在患者来住院治疗时填写SF-36生活质量调查表,而负责治疗的医生与护士亦在同一天填写SF-36生活质量调查表。然后比较患者本身、主要照顾者、护士及医生四者所提供的患者生活质量的异同。结果:主要照顾者、医生及护士提供的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与患者相比,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在患者与代理回答者个别的比较(上,仅有中度一致平均ICC=0.555),医生、主要照顾者、护士所提供(的生活质量结果与患者的一致性比较:ICC=0.546,0.530,0.590。结论:主要照顾者、医生及护士提供的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与患者相差不大。其中护士所提供的生活质量结果与患者的最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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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放军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