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近年来,我国不同地区、多种淡水水产品如鲢、鳙、鲤等均有检出地西泮残留的报道。虽然检出量较低,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规定,地西泮属“可用作治疗、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地西泮残留检出后将直接判定该批水产品不合格,因此地西泮残留品种、残留量以及潜在的危害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也使水产业蒙受了巨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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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省淡水水产研究所;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华鲟研究所